最近重新看了《每周工作4小时》这本书,里面提到「帕金森法则」的概念:
任务的重要性和复杂度与所分配的完成任务的时间密切相关,这就是不断迫近的最终时限的魔力。如果给你24小时去完成一项任务,时间的压力促使你集中精力去执行,别无选择只能做最重要的部分。同样的任务,如果给你一周去完成,它就换来了小题大做的6天。如果给你两个月的时间,但愿不要这样——它就变成了一场精神磨难。因为精力高度集中,短时限内做出的最终产品通常不比长时限内做出来的差,甚至质量更高。
我对此也有体会,在过去的视频项目制作中,有时候我会给自己定一个看似充裕且合理的完成时间——比如一周,但往往每天的推进效率不高,有时甚至拖到一周多才上线。反倒有时候面对一些商单,因为有 deadline(视频上线截止日期),往往在最后一、两天加紧搞完,同时视频内容质量也并没有因制作时间的压缩而下降。
但我认为运用「帕金森法则」有两个前提,一是必须有强制性的项目截止日期(可以是自己定的,也可以是甲方定的),不然就没有意义。二是这种方式不能总用,要张弛有度,不然对心力(以及身体)也会造成不小的损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