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小区漫步
一
我的眼睛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四处张望,我的耳朵也变得格外敏感——我听到老人拄着拐杖落在地面上有节奏的哒哒声,我听到一个男人打喷嚏的声音,我听到了各种鸟叫,但是并不完全一样,我还听到自己不自觉的哼着小曲,还有自己轻轻的喘息和脚步声。
二
在床上睡得浑身难受,索性六点多就起床了,然后出来散步。我一般会在小区里面绕着走两圈。
今天的温度非常舒服,空气凉爽,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但是还不至于热。已是阳历4月中,小区里的植被似乎也能绿了一些。
虽说是出来散步,但是我还拿了一本书出来,是梭罗写的《漫步的艺术》(我还没有看过)。原本是要拿那本《瓦尔登湖》的,但那本书好像被我放在了工作室了,索性换成这本,反正也是同一个人写的。
书封的背面有一段话:
在我的一生中, 只遇到一两个了解漫步的艺术的人 你穷极一生不曾寻见的东西 有一天却在脚下发现
三
我现在在用手上戴的 Apple Watch 上的录音功能把我想说的话录进来,回去后便可以把录音整理成文字,然后再编辑成一个文章。
以前爱写作之人会随身带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,并随时把自己看到的、想到的快速记下来。
现在我利用手表录音这种蛮新的形式来记录,这可能是一种比较高效的、更便于随时记录所思所想的方式。
或许还可以把这些录音剪辑成一个播客,也未尝不可。
所以是不是还蛮有意思的。
四
好了,前面有一把长椅,我打算在这里小坐一会,看一看我的书。
现在很多书都有书封和书腰,但是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书要有书封和书腰这种东西。尤其是书腰,我实在觉得很多余。套在书外面既不好看,也会把里面的封面设计给挡住。扔掉吧又有点舍不得,但其实是可以扔掉的。
书封或许也非必要,因为把书封拆掉之后,里面肯定还会有一个内页的封面。其实只要把它们做在一起就好了啊,而且这样拿在手里翻起来也会更加顺手吧。另外没有了书腰和外封,可以节省多少纸张呐。
五
现在才上午7点,小区里已有身穿蓝色和黄色衣服的外卖小哥们在工作了。我好像还从没有这么早点过外卖。可能是人家点了早餐然后吃完就去上班了吧。当然,这个时候在小区里更多是像我一样下来散步(跑步)的人。
清晨散步还是挺舒服的。我一般出来散步或者跑步都不喜欢带手机,但一般都会戴 Apple Watch,因为我会把我的散步或者跑步的记录给记下来。这是第一次用 Apple Watch 记录一些声音和自己嘴里的碎碎念。
六
我喜欢漫无目地的散步,感觉很放空。在行走的时候,因为不会想要去看手机,也就没办法做别的事情,比如说工作啊。这时就只能任由思绪放飞。而且可以观察到一些平时不太会注意到的事物,也可以听到很多以前即使耳朵听到了也会自动滤掉的声音,甚至连脚踩在地面上的触感都会变得格外敏锐,大脑也会因此得到暂时的放松吧。
我现在坐在椅子上,眼神是涣散的。我听到远处(应该是)放鞭炮的声音,持续的,有点吵。定眼看,地上有一只蚂蚁,空中还有一两只微小的飞虫。这些细小的事物,在平日里是不会去看到听到的,但并不是因为它们不存在,仅仅是因为我没有去看去听而已。
好了,我还是继续看我的书吧。
““七月的一个清晨,天气凉爽宜人,我和同伴早早地就出发了。我们步履匆匆地走过了阿克顿镇和斯托镇,而后在一条小溪的岸边停了下来,稍事休息以便恢复体力。那条小溪是阿萨贝特河的一条支流,流经斯托镇。当我们手持拐杖,穿过阿克顿镇凉爽的树林时,耳畔传来的红眼莺雀、鸫、东菲比霸鹟以及布谷鸟的叫声,令我们顿感心旷神怡;穿过空旷的田野时,我们吸入了每一片田野散发出来的清新气息;自然万物都静静守候着,等待着我们去观察、去游历。在黎明的曙光中,每根横杆、每间农舍都依稀可见,每一声清脆的叮当声都在诉说着安宁和纯洁。我们沿着潮湿的小路欣然地前行,此时此刻,我们享受的并不是白昼隐退时留下的隐秘,而是一种它未曾亵渎过的东西。这种透着光芒的荒凉,要胜于黑暗。“可是,没过多久,割草者的步枪声混合着母牛的低鸣,便从原野上传了过来。” ——摘录自《漫步的艺术》亨利·戴维·梭罗